如意约平台个人服务者实名认证与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如意约平台个人服务者实名认证与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版本: v1.0

更新日期: 2026年11月3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1月3日

【重要提示 · 请先阅读本段】

1. 本授权书适用于以个人(自然人)身份入驻如意约平台并开通微信支付收款能力的个人服务者。您以本人名义提交入驻资料、申请结算或接受实名核验时,即进入本授权书适用范围。

2. 本授权书涉及的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所称的敏感个人信息,具体包括:身份证件信息(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影像、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有效期)、银行卡信息(本人名下对私银行卡号、开户行)、人脸识别信息(如后续启用)。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您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

3. 本授权书不就任何事项作“一揽子”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本授权书项下每一类信息的处理,均需您单独勾选、单独同意;各勾选项相互独立、互不替代,且均不得默认勾选、不得以“继续使用服务”或“已同意其他协议”视为您已同意本授权书项下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

4. 平台仅处理实现下列具体目的所必需的信息(最小必要原则),不因“将来可能有用”而收集,也不将已收集的信息用于与所列目的无关的用途。平台已就每一项信息的用途、不提供的后果、以及对您个人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逐项向您作出告知。

5. 如您对本授权书有任何疑问,可在勾选前要求平台解释说明,咨询邮箱:service@ruyiyue.com。您也可以选择不同意其中一项或数项,平台将按本授权书第三条第 3.8 项说明的方式处理,但不会因此对您作任何惩罚性对待。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1.1 处理者:上海深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或“我们”)。平台是您个人信息(含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对本授权书项下的处理活动承担责任。

1.2 接收方: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信支付”)。平台向微信支付提供信息,限于微信支付商户进件与商户管理所必需的范围。

1.3 适用范围:个人服务者入驻申请、资料变更、资质续期、实名核验、结算与提现,以及与之直接相关的审核、复核与争议处理。

1.4 本授权书为《如意约平台个人服务者直连合作协议》及/或《如意约平台个人主体商家合作协议》的附件,与该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授权书未约定的事项,适用该协议与《如意约平台隐私政策》。

1.5 平台不代办税务申报:平台依法仅承担涉税信息报送义务,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代办个人所得税申报、年度汇算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不承诺“包税”;税务事项以《个人服务者税务事项确认与自行申报承诺书》或相应税务授权文件为准。

二、处理目的与必要性(逐项对应)

2.1 平台按下列“一信息项一用途一后果”的方式逐项说明,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实现下列具体目的所必需的信息,不为“将来可能有用”而预先收集。表中“不提供的后果”仅为功能与合规层面的客观后果,不构成对您的惩罚,也不影响您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2 处理方式:收集(您主动填写、拍照上传、授权平台读取)、存储、传输、比对核验、向微信支付报送(仅第 1、2 项)、依法向税务机关报送(仅法定报送义务所需)、删除或去标识化(假名化)。

2.3 平台不采用自动化决策方式,仅依据上述信息对您的入驻资格、结算资格作出决定;任何可能实质性影响您权益的拒绝或限制,均由人工复核后作出,并说明理由。

三、单独同意(请逐项勾选,任何一项均不得默认勾选)

3.1 以下六项为相互独立的同意事项。请您逐项阅读、逐项勾选;勾选其中一项,不构成对其他项的同意。

3.2 上述勾选在个人服务者端以独立勾选项呈现,逐项独立提交、逐项独立留痕;平台不以“我已阅读并同意本授权书”一个勾选替代上述六项中的任何一项。

3.3 平台对每一项同意分别留存记录,内容包括:同意事项标识、本授权书版本号与正文内容哈希、同意时间、同意渠道、设备标识、IP 地址与 User-Agent。留痕自同意之日起保存至相应处理活动终止后不少于三年。

3.4 您在勾选前有权要求平台就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信息种类、保存期限以及行使权利的方式作出解释说明;平台将在收到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

3.5 告知影响(对您个人权益的影响):平台在此明确告知:①上述信息一旦泄露、被非法使用或被冒用,可能导致您的身份被他人冒用注册商户、您的账户资金被划转、您被卷入他人交易纠纷或涉税事项,进而对您的人身、财产安全与人格尊严造成危害;②向微信支付、税务机关、开户银行提供信息后,相关信息的处理同时受该等机构自身规则约束,平台无法控制其内部处理活动,仅能通过协议与合规要求约束其按必要范围处理;③人脸信息具有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无法通过更换信息消除风险,故平台对其采取更严格的处理规则(见第五条);④如您拒绝提供某项信息,后果以第二条第 2.1 项表格所列者为限,平台不会因此对您作任何不利对待或差别待遇。

3.6 撤回机制:您可以随时撤回上述任何一项或全部同意,撤回方式见第六条第 6.4 项。撤回同意后,平台停止处理相应信息,但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的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撤回可能导致您无法继续使用与该信息项对应的功能(例如撤回第 2 项同意后将无法收款与提现),平台将在撤回前以显著方式告知具体影响。

3.7 平台不以您同意本授权书作为向您提供平台基础服务(浏览、下单、客服)的前提条件;但个人服务者入驻与收款功能,以相应法定与业务必需的信息为必要前提。

3.8 不勾选的处理后果(逐项):不勾选第 1 项 → 无法入驻;不勾选第 2 项 → 无法收款与提现;不勾选第 3 项 → 改用替代核验方式,不影响入驻;不勾选第 4 项 → 无法开通微信支付收款能力,从而无法入驻;不勾选第 5 项 → 平台无法履行法定报送义务,可能影响入驻;不勾选第 6 项 → 无法完成结算与账户核验。

3.9 平台依法仅承担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如未来法律、行政法规或主管税务机关另有强制性规定,从其规定。

四、处理规则

4.1 存储地点: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上述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与对象存储;不向境外提供。如未来确需向境外提供,平台将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安全评估、标准合同或认证等法定程序,未完成前述程序前不进行任何跨境提供。

4.2 存储期限:平台在“合作期间 + 法定保存期限”内保存上述信息。其中,交易与结算信息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不少于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商品服务信息与交易信息的保存要求);进件与核验材料自入驻关系终止之日起保存至法定期限届满。保存期限届满后的清理,按届时公告的规则执行。

4.3 安全措施:平台采取传输加密(TLS)、访问权限控制、展示脱敏(身份证前 6 位与后 4 位、银行卡仅显示后 4 位)等措施保护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平台持续完善字段级加密、敏感信息查看审计与到期自动清理机制。

4.4 委托处理:除微信支付、开户银行、税务机关等法定或支付结算必需接收方外,平台不将本授权书项下信息委托第三方处理。平台与接收方通过协议或法定规则明确处理目的、期限、方式、信息种类、安全措施与双方责任;接收方不得超范围处理。

4.5 共享:除①法定情形(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或为履行法定报送义务)与②进件必需(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第 1、2 项信息)外,平台不向任何第三方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本授权书项下信息;不将上述信息用于营销、广告投放、用户画像、推荐排序或对外公示;不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交换。

4.6 安全事件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泄露、篡改、丢失的,平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法律规定向您告知事件情况、可能影响、已采取的措施、您可自主防范的建议与补救措施,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4.7 停止运营:平台停止运营的,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并按法律规定处理已收集的信息(删除或去标识化),法律法规另有留存要求的除外。

五、人脸识别的特别条款(为后续上线预留)

5.1 目的限定:人脸信息仅用于身份核验(确认操作人为证件持有人本人),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核验以外的身份识别、情绪识别、健康评估、营销、用户画像、场所出入识别、对外提供或训练算法模型。

5.2 替代核验方式:平台提供人工审核 + 银行卡四要素核验或线下核验等替代方式。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必须采用人脸核验的情形外,平台不得仅因您拒绝人脸核验而拒绝向您提供服务,也不得因此降低您的服务等级、限制提现或加收费用。选择替代方式时,平台将告知您需补充的材料与预计处理时限。

5.3 不留存原图:平台不留存人脸原始图像,仅保留核验结论(通过/不通过)、核验时间、核验方式与所使用服务的类别标识。如因技术原因必须留存原始图像的,平台将:①在留存前单独告知留存原因与期限;②留存期限不超过实现核验目的所必需的期间,且最长不超过 30 日;③到期自动删除并留存删除记录;④留存期间采取加密存储与访问审批,仅限安全与合规职责人员在必要时访问,并逐次留痕。

5.4 第三方服务商:如平台采用第三方人脸核验服务,服务商类别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人脸核验服务商”。平台不在本授权书中点名尚未签约的主体;签约后,平台将以更新本授权书或单独告知的方式,披露服务商名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与其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在变更服务商时重新告知。

5.5 上线前评估:人脸核验功能上线前,平台将依法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评估处理目的的必要性、对您个人权益的影响与安全风险,形成评估报告并留存不少于三年;评估结论为高风险且无法有效降低的,平台不予上线。

5.6 人脸核验功能上线前,本条不产生实际的处理活动;如您在此之前提交入驻申请,平台不会采集您的人脸信息。

六、您的权利

6.1 查阅、复制:您可通过个人中心查看您已提交的入驻资料与授权记录;如需完整副本,可发邮件至 service@ruyiyue.com 申请,平台在核验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可读格式提供。

6.2 更正、补充:发现信息有误(如证件有效期、开户行填写错误)的,可在个人中心修改并重新提交核验;涉及身份证号码、姓名的,需重新完成实名核验。平台在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反馈。

6.3 删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可要求删除: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不再必需;您撤回同意;平台违反法律或约定处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平台在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存的(如交易与结算信息),平台将停止除保存与必要安全保护之外的处理,法定期限届满后的清理按届时公告的规则执行。

6.4 撤回同意:您可通过个人中心“账户与安全—授权管理”逐项撤回,或发邮件至 service@ruyiyue.com 提出撤回。平台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回处理并书面(站内信或邮件)告知。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的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撤回后平台不再处理相应信息,但可能导致您无法继续使用与该信息项对应的功能(例如撤回第 2 项后无法收款与提现,撤回第 1 项后无法继续以个人服务者身份经营)。

6.5 注销账户:您可在个人中心提交注销申请,或发邮件至 service@ruyiyue.com。注销后平台停止提供服务,除法定留存外删除或去标识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注销前请先完成结算与提现,注销后将无法发起新的提现。

6.6 要求解释说明:您有权要求平台解释本授权书项下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与规则;平台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

6.7 投诉与救济:您可通过 service@ruyiyue.com 投诉;平台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您也可依法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权利的行使不收取费用,平台不因您行使权利而拒绝提供服务或作不利对待。

七、未成年人及特殊主体

7.1 本授权书项下的个人服务者入驻不面向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服务者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2 平台在核验中发现或经他人举报确认您未满 18 周岁的,将立即停止服务、关闭店铺、停止处理并删除已收集的个人信息(法定留存除外),已产生的款项按法律规定与平台规则处理。

7.3 如您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您的监护人代为作出同意并承担相应责任;平台发现该情形的,将要求补充监护人同意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按第 7.2 项处理。

八、与其他文件的关系

8.1 本授权书为《如意约平台个人服务者直连合作协议》及/或《如意约平台个人主体商家合作协议》的附件,与该协议正文、平台规则共同构成您与平台之间关于实名认证与个人信息处理的完整约定。

8.2 本授权书与《如意约平台隐私政策》不一致的,就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以本授权书为准;本授权书未涉及的事项,适用《如意约平台隐私政策》。

8.3 本授权书与《如意约平台个人服务者直连合作协议》或《如意约平台个人主体商家合作协议》不一致的,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以本授权书为准。

8.4 本授权书与平台就个人信息处理另行出具的其他授权文件并行适用;就同一处理活动的告知与同意范围不一致的,以对您更为有利的表述为准,平台不因文件之间的表述差异而扩大处理范围。

8.5 本授权书不减免平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应承担的义务;本授权书任何条款与该等规定冲突的,以该等规定为准。

九、变更、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1 变更:平台变更本授权书的,至少提前 7 日在平台网站公示并载明生效日期。涉及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信息种类新增或扩大的重大变更,平台将重新取得您的单独同意,不以“继续使用服务”视为同意;您不同意的,可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或申请注销。

9.2 法律适用:本授权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授权书之目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法律)。

9.3 争议解决:因本授权书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 其他:本授权书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平台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授权书项下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9.5 本授权书以电子形式呈现并由您在个人服务者端勾选确认,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效力。

上海深丽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