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服务者非劳动关系确认与独立承揽承诺书
版本: v1.1
更新日期: 2026年11月3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1月3日
一、独立主体
本人以个人主体身份入驻如意约平台,以自己名义向消费者提供服务、自主决定接单与定价、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服务责任。本人不是平台或平台关联公司的员工、劳务派遣人员或代理人。
二、非劳动关系
平台不对本人排班、考勤、绩效考核、奖惩或发放劳动报酬;本人不受平台劳动管理,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或事实用工关系。
三、独立承揽
本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材料独立完成服务并交付成果,消费者按约定支付服务对价;平台仅提供交易撮合、订单、支付分账、售后工具和技术服务,符合中介/技术服务合同特征。
四、费用
平台按订单原价收取 5% 平台技术服务费(可在 3%~5% 区间调整);无子公司 9% 综合服务费;微信支付手续费由本人承担;本人应结 = 实付 − 平台费 − 微信手续费。
消费者使用平台券的,平台券只冲减平台服务费,不改变本人应结金额;平台券金额不得超过该笔订单平台服务费。
五、税费
本人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平台不代扣、不代办、不承诺包税;平台按 15 号公告报送身份和收入信息。
六、责任
本人独立承担服务质量、安全、消费者投诉及违法责任;平台依法承担平台责任。本人应配合平台投诉、证据、下架和追偿机制。
本人通过平台在线点击确认方式作出本承诺,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海深丽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