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家声明与承诺书(直连模式)

个人卖家声明与承诺书(直连模式)

版本: v1.0

更新日期: 2026年11月2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1月2日

本声明仅适用于以微信支付“平台收付通”2500(个人卖家)主体类型入驻、结算模式为 DIRECT_INDIVIDUAL 的个人服务者。

一、经营事实声明

本人声明:本人已持续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满 6 个月,且该期间经营收入累计超过 20 万元;本人可提供真实、合法的经营流水、店铺后台数据或其他核实材料。

二、材料真实性

本人保证提交的身份、经营、收款及核实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声明不实导致微信支付拒绝进件、冻结商户号、结算款或向平台追偿,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费用与结算

平台按订单原价收取 5% 平台技术服务费(可在 3%~5% 区间调整);无子公司 9% 综合服务费;微信支付手续费由本人承担;本人应结 = 实付 − 平台费 − 微信手续费。

四、税费

本人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平台不代扣、不代办、不承诺包税;平台按 15 号公告报送身份和收入信息。

五、发票

本人向消费者开具服务发票或依法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平台仅就 5% 平台技术服务费向本人开票。

本人通过平台在线点击确认方式作出本声明,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声明人:个人服务者本人

上海深丽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11月2日